五月底之前我還在當兵,轉眼就到了退伍時間,在退伍後原本想專心的考試所以就在家當書奴
但就是無法忍住那種有薪一族的誘惑,並且事實上自己也無法定下心來看書,因此在九月底我找了一份工作
這份工作可說是完全的違反勞基法,而好笑的是它卻是勞基法公司
人家都問我為什麼?我說“就是因為它是最差的工作我才選” ,再說也是讓自己能出現一些回頭考試讀書的動力,進可攻退可守
法律系,人家不要我做法務,叫我去做無給職的業務,每天的工作就是打電話,約訪客戶
第一個星期後我發覺我在浪費時間同時也在浪費人生
如果只是機械式的每天做一樣的事,其實跟縮短壽命沒什麼不同
大約在十月底十一月中期間,這家公司開始出現財務上的問題,無法發出薪水
最後我基於很多考量,比如說自己心中道德正義的標準或是去做其他對自己有意義或有利益的事情,我選擇了離開,兩個多月的第一份工作
現在,開始慢慢瞭解自己的法律專長可以幫助別人到什麼程度,哪裡需要補強的
比起有沒有那張律師執照,我想得到別人的信任感可能更是重要,而那份信任感可能來自於自己的自信、談吐,更或是誠意
雖然還沒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標,但我還是不斷的往前邁進,在黑暗中慢慢摸索所有的可能性
如果能重現當初的歷史,將自己換做成對方,就更瞭解當初的為什麼
但事實上有多少外在因素影響當初心中的思考,不可數
所以僅能慢慢 輕輕的放下,那一點一滴長年累積下來的執著
至少要嘗試這麼做